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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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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本文转自【吉安(jíān)公安】; 枪爆(qiāngbào)无小事,平安重于山 “缉枪治爆”专项行动(xíngdòng)开展以来 枪爆违法犯罪(wéifǎfànzuì)的打击、宣传力度 切实消除(xiāochú)社会治安潜在隐患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(shēngmìngcáichǎn)安全 青原区富田镇村民杜先生(xiānshēng) 来到青原分局富田派出所(pàichūsuǒ) 该手雷系杜先生多年前(qián) 在村口的小河(xiǎohé)中发现 随后(suíhòu)一直放置在家中 ▲发现(fāxiàn)手雷的小河边。 在开展“治安大(dà)村长”走访活动时 宣讲了非法持有(chíyǒu)、私藏 枪支弹药(qiāngzhīdànyào)的严重危害 以及所需面临的(de)法律惩处 “听到(tīngdào)民警讲解后, 还有这个(zhègè)‘定时炸弹’。” 想起了多年前捡(jiǎn)到的这枚手雷 主动交到富田(fùtián)派出所 民警对杜先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 开展“缉枪治爆(jīqiāngzhìbào)”工作 主动(zhǔdòng)上交手雷的行为 同时鼓励其积极宣传发动(fādòng)身边人 主动联系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并上缴 ▲该手雷已由公安机关按规定安全(ānquán)妥善处置。 该枚手雷已由青原分局治安(zhìān)大队 按规定(ànguīdìng)安全妥善处理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(qiāngzhī)管理法》 第三条国家严格管制(guǎnzhì)枪支。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、制造(包括变造、装配)、买卖(mǎimài)、运输、出租、出借枪支。 国家严厉惩处违反(wéifǎn)枪支管理的(de)违法犯罪行为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(duì)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。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,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,给予奖励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刑法》 第一百二十八条(tiáo)违反枪支(qiāngzhī)管理规定,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的(de)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依法配备(pèibèi)公务用枪的人员,非法出租、出借枪支的,依照前款(qiánkuǎn)的规定处罚。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,非法出租、出借枪支,造成(zàochéng)严重后果的,依照第一款(dìyīkuǎn)的规定处罚。 单位犯(fàn)第二款、第三款罪的(de)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 供稿(gònggǎo) | 青原分局王裕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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